退款补充公告
各投标企业、代理机构:
近一年多以来,为深化放管服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,我中心多次以公告形式对保证金账户进行清退。大多数投标企业都能及时过来办理退款手续,但是还有一些企业未能前来办理退款事宜。依据放管服相关文件精神,对保证金退款资料进行简化,由以前的四项资料,简化至两项。
简化后退款资料:
1.退款申请(包含项目名称、编号、退款金额、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)加盖公章;
2.开户许可证或打款凭证。
请各投标企业、代理机构见《公告》后,相互转告,抓紧时间前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事宜。
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1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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